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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4:49
来源: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责部门。
1.在学院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检查学院行政部门和各院、系(部)遵守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院行政决定、决议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2.受理、调查与处理对学院党政部门、各院系(部)及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申诉,维护学院教学、科研正常秩序。
3.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学院基建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生考试、录取、教师招聘、技术职务评聘、干部考察任免、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察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围绕院党委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纪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定、决议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做好纪委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5.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具体组织协调对院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6.会同党委有关部门搞好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等;做好有关党内监督等具体工作。
7.负责上级文件的管理、传阅、下发、收缴以及纪检案件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8.组织纪检干部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管理和处理纪委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9.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