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校园安全委员会主任包献华主持召开校园安全委员会会议,听取自治区校园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通报以及部分成员单位工作汇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自治区校园安全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要始终秉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维护校园安全、确保学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校园安全工作,以更严谨的态度、更严格的制度、更严实的举措,持续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为全区教育提质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要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紧盯教室、宿舍、餐厅、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消防检查,全面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要注重心理健康工作,坚持家校社协同育人,完善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提升校园安防水平,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积极推动智慧安防建设,深度融合“人防、物防、技防、智防”,切实提升校园安防智慧化管理水平。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对校园周边商户进行规范整治,切实守护好校园周边安全。
会议强调,自治区校园安全委员会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切实形成校园安全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把校园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要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重点,持续开展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要加强督导检查,持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紧盯问题,狠抓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实落细。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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