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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达标测试承诺及告知书

2023-01-11 12:00 来源: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承诺及告知书

本人承诺目前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所有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并认真阅读告知书。                签字:

__年 _ 月_ 日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介绍及评价指标与分值

组 别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分值

备   注

大学

各年级

体重指数(BMI)

15


肺活量

15


立定跳远

10


坐位体前屈

10


50米跑

20


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10

附加分10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0

附加分10

视力

0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注意事项

1、有心、脑血管疾病者,不宜参加800米/1000米跑,因受伤或手术未康复者,可申请免测单项或全部免测。

2、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以行政班为单位参加测试。各位同学要注意及时了解本班测试时间,相互转告,以免漏测。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老师说明,并等候通知进行补测。

3、测试每个项目时,均应向测试人员主动出示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允许参加测试。

4、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则立即停止测量,并说明原因。

5、测试过程中需要做到:(1)自觉遵守测试秩序;(2)听从测试人员的指挥:(3)爱护测试仪器:(4)不要大声喧哗:(5)确认测试完毕请立即退离测试中心;(5)待测学生在门外耐心排队等候。

6、测试时请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勿带贵重物品。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学校学生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9、凡因病或残疾不宜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可向体育部提交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需提供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具有医生签字、医院公章、治疗诊断说明的诊断证明或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体育部免修(测)申请表》一份,经系部负责人同意,辅导员签字、体育部核准后,可免于执行《标准》


10、为了增强体质,提高身体素质,各位同学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项目,利用早操时间、课外活动进行科学的锻炼。

11、在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停止测试并报告测试老师,待身体状况恢复后可进行补测。

12、测试中出现替考、代考、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及体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体育部

二〇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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