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考核方案 |
课程考核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结合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际情况和课程建设的整体安排,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基本目标 与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相适应,思想政治理论课应采用全过程综合考核模式,加大过程考核的比重,在过程教学与考核中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创新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理论思维能力,以及正确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力求使考试更好地发挥导向功能,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起到积极作用。 二、考核方式 在《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实行全过程综合考核,并在过程考核中加入考察学生应用能力的环节。课程考核由平时考核(占50%)和期末考核(占50%)组成。 (一)平时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过程,包括考勤、章节作业、课堂讨论、课堂发言、课内外实践活动(包括参与演讲、主题讨论、问卷调查、社会调研、撰写调查报告、小论文和相关的社团活动)等环节。 平时考核应贯穿学生整个学习课程始终,平时考核形式多样化,具体采用何种形式,可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协商决定,但考勤、课堂互动和实践环节是必须环节,其中考勤占平时成绩的20%(满分20),课堂互动20%(满分20),实践环节、章节作业等占60%(满分60)。 (二)期末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期末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包括基础知识考核(70%)和主观理论考核(30%),满分100分。 考核过程需坚持以下原则: (1)基础知识考核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理论考核题型为小论文题、判断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等。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在全校范围采用闭卷考核方式; (4)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 |
思政部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