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内教学工函〔2022〕1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选推荐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各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优秀班集体”从全日制大专班级中评选推荐。2021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评价成绩和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身心素质良好,学生体质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院、系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1次以上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三)优秀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情况;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科技创新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四)优秀班集体
1.各系全日制大专自然班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本校上游水平,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能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文艺表演、党团活动、运动会、各种小型比赛等)并表现出色。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班级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
6.班级学生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违纪、无辍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低。
三、名额分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名额,结合我院各系在校的全日制大专学生以及2021届毕业生人数,现将各系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健康管理系:4-8人;信息工程系:1-2人;畜牧兽医系:1-2人。
(“三好学生”我院名额为10个,为了能够切实把优秀的“三好学生”评选推荐到自治区,将从各系报送“三好学生”中,经学院会议评定后择优报送)
补充说明:因我院实际情况,各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和全日制大专班级均不满2学年,不符合文件通知中“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条件,经向教育厅有关领导请示后,暂不评选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另外由于没有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今年不做评选推荐。
五、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2.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要遵循宁缺毋滥原则,以上推荐集体和个人要通过学生可知晓途径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系党政联席会议对本系各班级民主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定,评审后在全系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时间为4月25日中午之前,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4)发送至邮箱171010364@qq.com,因涉及到公示,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处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会议评定后择优报送。
联系人:周广浩,联系电话:0476-5892109
6月1日起由学院专人指导组织拟推荐人以个人实名认证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通知后另行下发),提交后等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将生成“电子证照”,学生登录上述网址或手机登录“蒙速办APP”可实时查询验证或下载打印。
4.望各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并按时上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样表,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Excle表格)
3.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表(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4.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另外打包电子版发各系。(各系上报的材料自留一份系内存档)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附件1.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2.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