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考时间为12月29日、30日。19级学生必须参加全市学业水平测试,其他年级除统考科目以外的课程各系自行安排,考试时间不得早于12月27日。
二、请各系部自行组织印卷、分卷、判卷、监考等相关考务工作,将试卷及考场记录单等原始材料留存,留存时间6年,以备检查。电子版试卷于12月24日之前发送教务处邮箱cfyyjwc@163.com。
三、请各系部做好考试相关工作,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请系部主任严格审查试卷内容,各位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对考试期间发生的违纪、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上报教务处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四、请各系于12月15日前将考试安排发送教务处邮箱cfyyjwc@163.com。
五、请各位任课教师于1月7日前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工作。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将成绩录入平台(智慧校园平台网址https://cfnmxx.ynedut.com),智慧校园平台学生成绩录入端口在12月27日开启。请各系部负责人督促任课教师录入成绩。
在校生统考考试安排如下:
教务处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高职考试安排表.xls
附件3高职考试题头.doc
附件2中职考试安排表.xls
附件6中职考试考场记录单.docx
附件4中职考试题头.doc
附件5高职考试考场记录单.docx